江阴市人民政府文件
澄政办发〔2015〕43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
全民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不断推进创业引领,努力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月至12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协办单位
农工办、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残联、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江阴支行。
(四)支持单位
1.媒体支持:江阴日报、江阴电视台、江阴电台、江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www.jyrcw.com)、中国江阴创业网(www.zgjycyw.com)、大澄网(www.ijiangyin.com)
2.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五)组委会成员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承办、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孙小虎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虞卫才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季相云 市人社局局长
委 员:李湘阳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薛建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小溪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单红霞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自强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小微 市人社局副局长
黄海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立刚 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银芬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叶海舟 团市委副书记
施丽娟 市妇联副主席
朱顺清 市工商联副主席
江 良 市残联副主席
孙惠民 市国税局副局长
顾明敏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黎明 人民银行江阴支行副行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小微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大赛的统筹、协调与安排工作;负责大赛的经费预算、审核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
大赛组建评审委员会,主要由市相关部门领导,创业成功人士,知名企业家、学者,金融、投资、培训等领域专业人士组成。
四、参赛、参评条件
(一)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1.本次大赛以创业项目为参赛对象,项目须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社会信誉良好。
2.申报项目的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或个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信用状况良好。
3.参赛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新落地项目,即于2013年7月1日之后在江阴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企业。另一类为未落地项目,即尚未在国内注册登记成立企业,但已拥有详实创业方案并计划一年内在江阴工商登记注册成立企业。
(二)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参评条件
1.候选人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于2010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首次工商登记注册企业。
2.企业发展前景良好,运行稳健,经营规范,带动就业效应明显。
3.已获得江阴市“创业之星”荣誉的创业者不参加此次创业大赛和评选活动。
五、全民创业大赛参赛对象和“创业之星”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的参赛对象必须是由各成员单位推荐或比赛选拔产生的优秀创业项目,具体分工如下:
农民优秀创业项目由农工办负责;
在澄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由教育局负责;
高新技术类优秀创业项目由科技局负责;
市外高校和非本市优秀创业项目由人社局负责;
电子商务类优秀创业项目由商务局负责;
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由团市委负责;
巾帼优秀创业项目由妇联负责;
残疾人优秀创业项目由残联负责;
其它类别优秀创业项目由工商联负责。
(二)第三届“创业之星”候选人由部门推荐、镇(街道)推荐、行业协会推荐、民间组织推荐和网上自荐相结合的形式产生。
六、大赛、评选流程
(一)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
1.复赛路演
组委会在汇总各成员单位推荐的优秀创业项目后,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从中评选出20个项目进入复赛。复赛采用公开路演的方式,从中评选出10个项目晋级入围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总决赛。
复赛路演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参赛对象进行6分钟自我陈述;二是评委提问互动;三是评委投票表决。
2.公示、微信投票
晋级决赛的10个项目信息将在江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www.jyrcw.com)和中国江阴创业网(www.zgjycyw.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年度总决赛和江阴人社微信公众平台(jyrs12333)投票环节,投票截止时间至现场总决赛当天。
3.现场总决赛
总决赛采用公开路演的方式,内容包括三大环节:一是入围选手进行5分钟的自我展示和阐述;二是现场互动,包括评委提问、嘉宾点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现场投票注资意向等;三是各评委综合打分,汇总并现场公布评选结果。
(二)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1.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形式推荐的典型进行汇总,并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及市场监管局、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意见,集中评估,初步确定20名“创业之星”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评审委员会。
2.组织20名候选对象进行集中路演,具体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参评对象进行6分钟自我展示和阐述;二是评委提问互动;三是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得分评选出前10名为江阴市第三届“创业之星”。
3.经组委会综合考察后,在全民创业大赛总决赛上对10名“创业之星”进行表彰,同时将他们的典型事迹进行现场展示。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
1.按照创业大赛总决赛现场得分高低,产生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1.5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优胜奖4名,各奖励5000元。以上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大赛奖杯及荣誉证书;
2.获奖选手优先入驻江阴市大学生创业园;
3.获奖选手可申请由江阴市人民政府提供的5—3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4.获奖选手可申请由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100万元以内两年期基准利率贷款。
(二)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1.评选出的10名“创业之星”各奖励2万元,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大赛奖杯及荣誉证书;
2.评选出的“创业之星”可申请由江阴市人民政府提供的3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3.评选出的“创业之星”可申请由江阴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100—300万元两年期基准利率贷款。
(三)其他奖项
1.创业大赛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投票,产生年度“最具人气奖”1个,奖励5000元,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大赛及评选活动产生组织奖5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八、实施步骤
(一)宣传及发动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
1.人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呈报江阴市人民政府。(7月)
2.召开全市动员会,部署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工作。(7月底、8月初)
3.充分发挥各媒体作用,集中进行宣传发动,组织落实参赛、参评推荐工作。(8月上旬)
(二)选拔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农工办、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等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大赛活动工作机构,按计划推荐或选拔出申报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和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对象。(8月中旬—10月底)
2.评审委员会对各成员单位推荐或选拔产生的参赛对象进行初审,筛选出20名参赛对象进入复赛,并组织复赛路演。经复赛评选出10名晋级入围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年度总决赛对象。(11月上旬)
3.评审委员会对各形式推荐上报的“创业之星”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估,选拔产生20名“创业之星”候选人,经集中评审,评选产生10名江阴市第三届“创业之星”。(11月下旬)
(三)决赛表彰阶段(12月上旬)
组委会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举办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总决赛,现场评审10名晋级决赛选手得奖名次,并同时现场宣布表彰10名第三届“创业之星”名单,展示“创业之星”的典型事迹和优秀成果。
九、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园区、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1名分管领导分管大赛组织落实工作,明确1名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参与大赛选拔、推荐及相关协调筹备工作。
2.广泛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做好大赛宣传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策划、层层落实,推荐或引荐本地区、本行业人员、院校学生和外来优秀人员参加比赛和评选活动,确保活动规模和质量。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我市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
3.明确职责。市人社局负责制订本次活动实施方案,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具体组织工作。高新区、临港开发区、靖江园区、各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发动、创业成果展示、推荐报名工作;农工办、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残联等部门要有计划推荐参赛、参评对象;宣传部、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和人民银行江阴支行做好大赛的宣传、支持、监督和保障工作。
附件:1.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报名表
2.江阴市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江阴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
江阴市首届“创赢未来”全民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
江阴市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印发